中色协产字[2005]089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精神,现将2005年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和标样研(复)制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落实任务书》,并于7月20日前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全国标准样品委员会有色金属分委会秘书处。
二、要严格按《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全国标准样品委员会有色金属分委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或撤消项目,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 1.1-2000、GB/T 1.3、GB/T 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上报报批稿时,应同时提供书面文本及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
四、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按GB/T 15000系列标准和YS/T409-1998行业标准执行。
五、上年度计划中的跨年度任务,仍按原计划开展工作。
二○○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