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3-02-28 14:51:21   

有色标委[2023] 22号.pdf

\

关于转发2023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9号),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1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312号),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22]85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22]100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23]14号)精神,现将2023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落实任务书》,并于2023年3月6日前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要严格按《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或撤销项目,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 1.1、GB/T 1.2、GB/T 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上报报批稿时,应同时提供书面文本及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
 
        附件1:2023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2:2023年第一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3:2023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协会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4: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
 
 

\

上一篇:关于征集2022年度全国半导体材料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年会论证的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2023年度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