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半导体材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08-01-07 11:16:19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2007]85号)、《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7]100号)和《关于下达2007年第六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7] 105号)的要求,现将2008年第一批半导体材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落实任务书》,并于2008年2月1日前报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要严格按《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务必按期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任务。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1.1-2000、GB/T1.2-2002、GB/T 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上报报批稿时,应同时提供书面文本及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
 
    附件1:2008年第一批半导体材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doc
    附件2: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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