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09年度有色金属标准样品计划
2008-11-06 08:50:44   

有色标样委(2008)第14号

关于征集2009年度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定点研制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精神要求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现决定征集2009年度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现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样品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满足重点领域的需要;
    (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强化标准样品研复制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提高标准样品的水平。
    二、征集重点
    与产品技术标准、新材料、分析方法、仪器分析配套的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
    三、项目征集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09年度需要安排的国家、行业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请各研制单位按附表填写有关项目建议书;
    (二)“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目的意义、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同时要求字迹工整,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
    (三)请于2008年11月25日前将填好的项目建议书的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寄(发)至有色标样委员会秘书处,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可登录www.cnsmq.com下载。
    联系人:王向红、亢锦文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2245003(E-mail:wxhong064@sohu.com)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西章胡同九号 有色标准所 100035
 
    附件:研复制国家、行业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doc
 
二OO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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