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3日~16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分标委会在青岛市召开了《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审定、预审会。本次会议共分二个小组进行,来自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钛业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西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沈阳金池钛业有限公司、上海有色金属研究所、中船重工七二五研究所、陕西省凤翔县钛粉厂、西安宝德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河北省凯美特特种金属粉末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的近30名代表参加了钛及钛合金相关标准的讨论。会上对《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等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审定,对《钛不锈钢复合板》、《钛粉》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预审。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GB/T 3620.1《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1. 将3.1.3 TA7ELI 牌号的杂质“Fe+O”的总合应不大于0.32%。改为表1的脚注。
2. 将化学成分符合下表的钛合金命名为TC21:
Ti |
Al |
Mo |
Nb |
Sn |
Zr |
Cr |
Fe |
Si |
C |
N |
H |
O |
其他单个 |
余量 |
5.2~6.8 |
2.2~3.3 |
1.7~2.3 |
1.6~2.5 |
1.6~2.5 |
0.9~2.0 |
≤0.15 |
0.02~0.2 |
≤0.08 |
≤0.05 |
≤0.015 |
≤0.15 |
≤0.10% |
原送审稿中的TC21~TC25改为TC22~TC26。
二、GB/T 3620.2《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
表1中“H≤0.020”改为“0.02~0.03”。
三、GB/T 8546《钛-不锈钢复合板》
1. 范围中“厚度大于4mm”改为“厚度不小于4mm”。
2. 3.3中的“高新复合技术”改为“爆炸复合技术”。
3. 4.8条中的内容要简化。
4. 6.4.1增加“需方复验化学成分应在成品上取样”。
5. 表9中1类的拉伸试验改为必做项目。
四、GB/T 14845《板式换热器用钛板》
1. 3.2.1条中“用TA1-A制造的”修改为“用TA1制造的”。
2. 3.3.2 条中“用户要求时,经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尺寸规格或允许偏差的板材”改为表注。
3. 编制说明四、一)中的“AU5/SU%”改为“A%”。
五、GB/T 3625《换热器及冷凝器用钛管》
1. 3.5.3.1增加“未注明时,供方自选试验方式”。
&nbs
上一篇:有色稀有金属、粉末冶金标委会9月青岛会议第一组工作会议纪要
下一篇:关于申报2005~2006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