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2006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06-10-11 10:06:35   

有色标委(2006)第41号
 
各会员单位:
    自去年海口年会以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做好标准化工作,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百余项2005~2006年度国家、行业标准按计划完成审定,189项按照清理整顿结果确定的2006~2008年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得以落实任务,并已开展工作,304项2007~2008年国家标准项目按国标委要求完成编制上报。上述工作的开展是在全体标委会会员和委员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的。
    今年年会将于11月6日~9日在西安召开,本次年会将表彰一批2005~2006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产生采用会员单位申报,秘书处评审和网上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即先由会员单位申报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再由秘书处根据条件(见附件1)评审初步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最后进行网上公示确认。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将在年会上予以表彰。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申报工作,填报附件2,于10月25日前寄至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每个会员单位限报候选人1名。地址;北京西直门内西章胡同九号,邮编:100035,传真:(010)62228793、95、96。
 
               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1
申报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1.     申报人为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标委会委员或会员单位标准化工作者。
2.     2005~2006年度承担或组织承担至少一项重大国家、行业、军用标准起草工作或多项一般性标准起草工作。
3.     积极参与本年度标委会组织的相关会议,作为主审人主审过标准的委员优先考虑。
4.     积极协助其他起草单位开展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附件2
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从事标准化年限
 
所属分标委会
 
申报人业绩
2005~2006
年度
起草标准名称:
1.
2.
3.
参加标准会议名称与时间(是否作为主审人):
1.
2.
3.
其他:
1.
2.
3.
2005年
以前
 
申报单位意见
盖 章
 

上一篇:有色稀有金属、粉末冶金标委会9月青岛会议第二组工作会议纪要
下一篇:关于征求《氧化镝》等15项国家、行业标准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