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07年度半导体材料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6-10-23 15:57:19   

中色标所字[2006] 19 号
 
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7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891号)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现决定征集2007年度半导体材料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现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进一步落实“采标”方针,提高标准水平,促进技术进步;
  (三)着眼于满足市场需要,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供需双方利益;
  (四)标准间要互相协调、互为补充、协调配套。保证标准的协调一致,系统配套。  
二、项目编制重点
  (一)行业标准复审中已列入修订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市场急需的项目优先安排;
  (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安排;
  (四)项目重点领域:半导体材料基础产品,新材料,资源节约、再生和环境保护,取制样方法和检验检测等四大领域。
三、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07年度需要安排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请各起草单位按附录填写有关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目的和理由、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申报书”。同时要求字迹工整,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
  (三)请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填好的项目申报书的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寄(发)至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标委会秘书处,标准项目申报书可登录www.cnsmq.com下载。
四、联系方式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贺东江  电话/传真:010-62228796
    附: 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申报书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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